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多措并举满足乡村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6-09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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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9日上午9:30,司法部举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发布会。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局级)施汉生、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陈洪波、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刘华春担任发布人,向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图为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局级)施汉生回答记者提问。李光印 王建军 摄

  [中国日报记者]:公共法律服务已遍布城乡,但也有群众反映,乡村地区寻求法律帮助不方便。请问:司法部将采取哪些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图为中国日报记者提问。李光印 王建军 摄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正局级)施汉生]:近年来,司法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积极进展有目共睹。但同时,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确实还存在一些不足,体现在: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力量薄弱,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配不均衡,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群众法治意识相对欠缺,寻求法律服务解决矛盾纠纷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等,影响了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依法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以满足农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为目标,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以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重点,加强基层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有了初稿。将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可及性、均等化水平。对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法律服务资源相对匮乏的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州县,分别从政策、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着手,立足所需、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切实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向乡村地区延伸。积极推进以网络平台为统领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向发展,提高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方式,增强乡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服务的实际体验。

  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援助法出台并组织贯彻实施,修改、完善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科学合理确定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四是加强乡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创新乡村地区普法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网络新媒体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营造乡村地区和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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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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