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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在北京携手河北张家口申办第24届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成功三周年前夕,新修订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公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翻开了新的篇章。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既是我国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举办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奥运盛会的重要支撑。
在北京2022年冬奥会申办阶段,我国政府就向国际奥委会做出加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庄严承诺。在《申办报告》中,针对保护奥林匹克标志,我国政府承诺“将根据国际奥委会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颁布保护国际奥委会权益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隐性营销行为,强调要“有效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有效防范和整治隐性营销行为”。在获得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主办权后,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主办城市合同》也对奥林匹克财产保护和反隐性营销行为提出了详细而明确的要求。
我国2002年出台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是我国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专门立法的开山之作,为有特色、高水平地举办无与伦比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获得了国内外的一致肯定和好评。该条例亦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留给我国的最重要的制度遗产。但该条例仅适用于北京2008年奥运会,其在保护主体、保护范围、保护期限、对隐性营销行为的规制以及残奥会标志的保护等方面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工作的现实需要,对其进行适当修改是必要的。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申办成功后,为践行申办承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政府以这一北京2008年奥运会留下的宝贵遗产为基础迅速启动了相关修法程序。历时两年多,保护客体更加全面、保护内容更加丰富、保护水平更高的新条例得以出台。此次修改扩大了奥林匹克标志及其权利人的范围、完善了确认和许可程序、增加了对隐性营销行为的规制、加大了对侵权人的行政处罚力度等等,这些修改适应了世界范围内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趋势、新要求,有利于为奥林匹克权利人提供更完善的保护机制,其不仅全面满足了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筹办工作的实际需要,而且有力地助推了奥林匹克运动在我国的进一步推广和发展。这一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有关“筹办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特别体现出我国尊重规则、信守承诺、责任担当的大国形象。
北京冬奥组委将全力以赴、不辱使命,一如既往做好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随着新修订《条例》的公布和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广泛宣传。北京冬奥组委将多措并举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将对社会公众的普遍宣传与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人群的系统培训结合起来,使社会各界提高对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形成自觉维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同时,北京冬奥组委也将与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等国际组织积极沟通,做好对外宣传。
二是加强衔接。北京冬奥组委将与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相关执法部门充分沟通、对接,研究有关奥林匹克标志公告、许可情况披露、有效期续展等规定的实施方式,协助做好《条例》落地的配套工作。
三是强化保护。北京冬奥组委作为有关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人,将严格遵守并用好《条例》,积极建立健全与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案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加强对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行为的监控,对于侵权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兼北京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部长 李富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