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司法部办公厅(新闻办)与新华网共同举办“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系列访谈,本期邀请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王晓光,“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之普法人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向辉,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司法局法宣股股长刘少华做客新华网,就法治宣传工作与广大网友交流。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新华网。今天这期节目,我们将聚焦“法治宣传教育”这个主题,今天我们请来了几位法治宣传教育领域的专家,他们是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王晓光,王司长,欢迎您。
王晓光:主持人好,网友朋友好。
主持人:还有来自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向辉,徐律师。
徐向辉:主持人好,网友朋友好。
主持人: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司法局法宣股股长刘少华,刘股长,欢迎您。
刘少华:网友朋友好,主持人好。
主持人:徐向辉和刘少华两位同志都是一直工作在法治宣传教育一线的工作人员,他们也是被司法部评为“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最美普法人”。今天就请三位专家让我们了解一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首先请问王司长,2017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许多新成效,请您总结有哪些主要特点?
王晓光:好的,去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第二年,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以及中央印发的有关文件,比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等文件。随着这些文件的落实,普法的理念、方式、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明显成绩。
2017年普法工作有许多的新特点,我这里谈三个方面:一是实行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更加注重普法与执法有机相结合。由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把普法融进去,就是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由谁执法就由谁普法,这样既提升了普法的效果,也提升了执法的效果,也使公平正义更好地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的方式得以实现。
第二,我觉得,实行了以案释法,更加注重把热点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变成对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运用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比较受社会欢迎。特别是网络上社会关注度高的涉法热点案事件每一次出现,可以讲都是对法治的考验,也都是全民普法活生生的教材。抓住这样的机会进行普法,效果好极了。社会公众通过从这些热点案事件依法公正的处理中,可以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法治的精神,进而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理念,潜移默化地培养出对法治的信仰。
第三,我认为,开展了“互联网+普法”行动,更加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2017年,“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粉丝已突破了百万大关,在全国政法战线的公众号传播力的排行榜中,“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是第一的。“中国普法”两微一端总粉丝量已经近700万,发文数为1.3万多条,总的阅读数达5.94亿人次。我们还利用“中国普法”两微一端,整合了全国6000多家普法微信公众号,组成了全国普法新媒体矩阵。不少地方和部门还推出了“智慧普法”,特别是运用智能机器人、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与公众进行互动,比较精准地解答公众的法律问题。特别想说一下,以用户为中心、内容为王、体验至上、众筹众包的互联网思维也正在广泛运用到普法领域。
主持人:咱们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新变化,这对普法工作提了哪些新要求?
王晓光: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从一个侧面谈谈我的看法。我觉得,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相当多地体现在对维护自身权益、参与公共治理这个方面的期待上,大多数我认为都会在法律领域表现出来,有的还会以个案形式进入司法领域;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无论在需求端,还是在供给端,都需要相应的法律服务;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也要更多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可以讲,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普法作为一种公共法律服务,也应从“做了”向“做好”转变,从“量的增加”向“质的更优”转变。这就要大力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供给,精准发现、及时引领、有效满足人民的法律需求。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注重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普法,用高质量的普法供给来刺激、催生更高层次的法律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对于法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我觉得从理念上讲,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供给主体上讲,就是要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从供给内容上讲,就是要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主持人:感谢王司长。有请徐律师和刘股长,首先祝贺两位被评选为最美普法人。请二位谈谈你们的感受是什么?
徐向辉:这次我们作为一个基层普法者,能够获评“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我感觉到非常的荣幸。这也体现党中央对基层普法工作的重视,也体现对基层普法工作者的关怀。接下来,我们通过这次活动也感觉到中央对做好基层普法的重视程度,更让我们看到了全国各地对基层普法很多先进的经验,学习了很多先进的东西,回去我们一定会继续做好基层普法的工作。
刘少华:能被评为全国最美法律服务人的“最美普法人”,我感到很荣幸。这是社会各界对我个人的肯定,也是对所有普法人的鼓励和鞭策。33年的普法亲身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了我们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坚持普法的方针政策不动摇,致力于全面提升全民法律素质的信心和决心;感受到了一代代普法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忠诚和担当;同时,我也有幸见证了每一个阶段的普法工作带来的点滴变化;见证了全社会主动厉行法治,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露出的笑脸。我觉得主要有两点体会:
第一点体会是,普法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须长期坚持、落到实处。我们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主动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主动贡献智慧和力量,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促进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协调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点体会是,普法是增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必须精准施策、追求实效。以“五年规划”这个形式来开展全民普法,这是我国法治建设历史上的重要的创举。在亿万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常识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一五”到“六五”普法的坚持,又到“七五”的延伸,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质才有了大幅度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才有了明显提高。
主持人:下一个问题想请问一下徐律师,在您看来如何才能让法治宣传教育更具实效性、针对性,更加接地气?
徐向辉:在这里,我想结合我17年的普法经历,谈几点自己的认识。
一是要以问题为导向,要掌握群众需求进行普法。在农村、社区去派发一些普法的书籍,开展一些法律的讲座,就是我们所称的“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居”这些活动应该说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从新时代的要求来讲,这些做法已经不能够满足基层群众个性普法需求,我们应该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切入口,普法才会有受众,普法才有成效。像我一直在一个村,叫旭日村,担任法制副主任,在全国有些地方叫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这个村是属于广东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里面土地规划和集体征用现象比较普遍,我在这个村里面普法更多针对是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等等这方面跟旭日村村民身边切实相关的问题展开普法,这样的普法效果很好。
另一方面,我更注重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调处一些基层矛盾,参与一些法院案件,还有代理一些案件过程中,结合这个案件案例进行普法,这个时候效果非常好,因为这个时候关乎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是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案件普法,这往往能够做到入脑入心。
第二个体会,就是要顺应时代新理念,创新普法方式方法。现在法律条文非常多,让群众一一记住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的普法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文的普及,更是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法治习惯的培育和养成。我在基层普法的时候,利用参加村民会议、村干部会议,进行重大事项决策的时候,我会引导这些村干部和村民更多用法治的思维来分析判断问题,用法治的问题来进行基层的民主决策。
面对新媒体、融媒体、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格局、新发展,微信用户基本普及的现状,利用互联网、运用新媒体技术普法势在必行。我个人工作体会,在很多年前就利用参与的商会,还有一些企业家,包括驻点村民等微信群,给他解决一些法律咨询的问题,还和我的律师事务所团队研发和运营5个县区的普法微信和APP,我们为53个普法责任单位提供一些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的服务。可以说,我们通过这些新技术应用,使基层群众享受到了指尖上的法律服务,动动指头就能学到法律知识,实现了法律服务零距离,同时也是精准普法重要渠道。
第三,我觉得要引导社会力量进村入户,推动基层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时代对法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在基层尤其在农村非常突出。因为农村法治人才短缺、法律服务市场亟待开发,但是我们农村土地、林地、计生、治安、民政等等方面的法律需求,尤其是随着城镇化进一步加快,这方面的法律服务的需求是很大的。这仅仅靠政府来提供普惠性的基层法律服务是远远不够的,这里我觉得要广泛发动我们社会力量,尤其是要律师事务所和专业法律队伍,以及热心于基层普法公益团队参与到基层普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当中去,这样才能够整合一些资源,才能够让一些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让基层能够享受到,才能提高基层普法产品供给的增量和质量。
在2015年,我牵头组建了以法律人和媒体人为主体的惠州市惠风法律公益服务社,主要是热心法律服务人和法律媒体人,我们开发运营“博罗掌上法治村居”、“惠东法治校园”、“龙门普法”等六个普法微信平台,现在累计注册用户已超过15万人,我们在这个平台上推出“红包学法”、普法漫画、龙门画普法。龙门县是一个县,地方特色的画是龙门画,还开展一些法治书法赛和摄影赛等等有趣有料的普法方式,应该说群众反响很好,深受欢迎。
第四个体会,我觉得要营造全民普法氛围,激活群众自我普法、自我教育的内生动力。我所在广东省惠州市已经实现了每户每家庭一本法治教育读本,叫《惠民一家的法律故事》,每个村居都设立法德讲堂,现在我们正在打造一个全覆盖的市、县、镇、村联动的实体与网络有机结合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现在我们正在探索一个做法,我现在在所在挂点村居里面着力培养一个“公共法律服务的引导员”,培训这个引导员熟练掌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运作程序和各种设备的使用方法,就是在群众需要这个公共法律服务的时候,由这个引导员指导群众去使用网络及实体平台的各项功能,像这个引导员所起的作用就是“将公共法律服务从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送到每个基层群众手上”。他解决的是普法最后十米的问题,真正将这个成为他学法用法的一个领头羊。我觉得只有越来越多的我们基层群众里面有了更多愿意去学法用法的人,愿意去指导群众学法用法的人,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村民的自我普法、自我教育、自我治理,才能让自治、法治、德治一个新的乡村治理体系在我们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主持人:刚才通过徐律师的介绍,我们也认为您所做的法治宣传教育非常具有特色,也是非常深入细致广泛,创新的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也取得了一个非常好的成效。在去年12月4日,您参加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宣部、教育部、司法部共同举行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请结合工作实际谈一谈如何做好宪法宣传工作?
徐向辉:这个宪法座谈会,我是作为基层普法代表参加的,对我来说是莫大的鼓舞。在宪法座谈会中,我谈到,普法是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普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大有作为,基层普法要做到有用、有趣、有创新这“三有”。我认为,基层宪法宣传同样做到“三有”。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精神、宪法理念和我们每个人是息息相关的。
我觉得首先应该将宪法“用起来”。基层群众的工作生活,尤其在重大的政治生活仪式上,应该有宪法的身影和声音,否则,如果基层群众一辈子他都没有机会接触到宪法,实实在在感受到宪法在身边的存在,他根本谈不上对宪法的信仰。像去年“12·4”国家宪法日,广东省司法厅组织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活动,我们惠州市律师协会也组织了全市800多个律师在市民广场同步开展,吸引了非常多的观众来现场观摩,每个律师都感觉很震撼,是一次心灵的启迪,在场的群众也纷纷表示有很大触动和感受。我认为,将这些宣誓活动继续推行在村居组织里面去,重点是村居党员干部进行宪法宣誓,通过这种庄严的仪式,让基层群众感受到宪法的权威和宪法赋予公民权利的神圣。
第二,我觉得要让宪法“动起来”。宪法宣传,不能为了宣传而宣传,要让身边接触使用的法律条文与宪法联动起来,让群众真正感觉到宪法是“法律的妈妈”,把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学习与宪法相关条文连接起来,让群众感受到宪法其实与自己息息相关。
再次要让宪法宣传方式“灵动起来”,现在国家宪法日活动形式越来越多样,比如说,去年“我与宪法”微视频比赛,这种互动体验的方式和新媒体的传播手段,让群众非常喜欢,我在发动群众票选优秀作品的过程中,感受到了群众学习宪法热情很高。他们对这种形式非常非常认可。
我觉得宪法宣传最重要的是要关注青少年,要让宪法精神、宪法的种子根植到青少年心中,让宪法精神“传承起来”,我们团队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的时候,就会把宪法宣传作为重点。我们会搜集古今中外法律格言警句,优秀著作和文章,结合历史、政治,结合热点案件,围绕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围绕公民权利义务,讲解宪法本来之义,传承法治精神,学生非常爱听,效果很好。记得有一次我到一个学校开展一个法治讲座,讲完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以后,下课之后一个小学生问我,妈妈看他的日记算不算侵犯他的隐私权,当时我听了之后非常欣慰,觉得宪法的精神、宪法的种子已经在这个三年级的学生心里种下了。
主持人:下面有请刘股长,您从事普法工作有30多年的时间了,您的感受和体会最深的是什么呢?
刘少华:刚才徐律师的发言已经说出了我们普法人的心声。从事普法工作30多年,要问我感受最深的是什么,我觉得也有三点。
第一,我们进入普法工作岗位容易,做好普法工作却不那么容易,要比常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把工作搞好。我1983年参加司法行政工作。那个时候我才20岁出头,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通过自学,通过老律师带领我们在工厂、学校、机关巡回讲课,逐步丰富了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法律知识水平。为了进一步丰富自己的法律理论功底,1986年,我又考入中南政法学院专门进修法律知识专业。
“一五”普法的时候,我和普法前辈们从湖北省司法厅领来6万册普法教材,一捆一捆送到基层,一册一册发放到群众的手中,一堂课一堂课、一村一村进行讲课,每每看到群众渴望获得法律知识的满足感和获得法律帮助后的感激之情,都让我深感普法的意义重大。
30多年来,无论盛夏寒暑,我对普法工作的热情不减。“一五”普法时,那个时候电脑还没有普及,要写一份讲稿几万字,常常要手写几十页抄写纸,几易其稿,常常写到天亮。有时候工作忙的时候,连续工作一个多月深入到农村工厂讲普法课,妻子生产、母亲住院、女儿上学都无暇顾及,家中大小事务常常是妻子一人照料,对此我常常深感愧疚。
第二,看到实实在在的普法成效,我感觉到做好普法工作有成就感,这也是让我在普法道路上能够坚持30多年的最大动力。
记得有一次,一位老父亲诉说自己的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我就让老人将儿子带到我的办公室,我跟他讲道德,他跟我讲情怀,我跟他讲情怀,他又跟我谈法律。那个时候,群众普遍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感。这件事让我一度对普法的作用产生过动摇。但不久,又遇到一件案子,让我再次燃起了坚持普法的希望之火,从此与普法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就是一个社区邀请我给群众讲普法课,闻讯而来的一百多个社区居民挤满了不大的会场,课间被听课的群众提问不断打断,一口气从早上8点讲到了中午12点多,群众还在踊跃提问,热情不减。这堂课解决了很多群众长期没有理解和解决的法律疑难问题,事后,一些群众专程到我的办公室当面致谢。30多年的普法实践,1000多场次普法课,让我接触到了更多的干部群众,让群众能从我的讲课中受到引导启发、获得法律知识,能够依法维护权益,让我也获得了莫大的满足感。
第三,党的十九大召开,新时代已经开启!全民普法承载着新的历史使命,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全体普法人也将更加大有可为。作为一名基层普法工作者,想要推动新时代全民普法实现新发展,我认为应当至少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充分利用案例释法说理、解疑释惑,更加生动直观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让百姓能直观感受到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
二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的思路,将法治元素融入到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建成更多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的意义和方法。
三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创新力度。结合地域特色和群体特点,不仅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也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更加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随时随地普法,让法治宣传活动更加生动、鲜活,具有亲和力,扩大传播力、影响力。
主持人:在节目的最后,想请问一下王司长,您还对全国千千万万的普法人有什么想说的吗?
王晓光:谢谢主持人。我觉得今天的徐律师、刘股长就是这千千万万个普法人中的优秀代表,我从与他们的接触中感受到了他们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依法治国这种坚定的信心,借此机会我向千千万万的普法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有你们在,有你们的努力,我们的法治建设一定会不断地向前,新时代的全民普法一定会开拓出新局面。再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