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法润津沽共谱和谐曲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05-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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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南开支队联合南开区道路运输执法支队进行交通安全执法检查。 本报通讯员 戴武权 摄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这里,是九河下梢、拱卫京畿的要地,“东达沧海,西引大行,南通江淮,北拱神京”,说的是其地理位置的独特。这里,是近代中国第一所大学(北洋大学)法律系的诞生之地。这里,是一片厚土,涌现出了以魏文达、吴文翰、徐大同、郭寿康为代表的法学家群体,为新中国法制建设贡献智慧。这里,还是创新之地,全国首个规范辅警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首个综合保护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以及《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继出台,彰显了城市的底蕴与活力。

  这里,是天津。

  兼容并蓄的特质,让其散发着不可名状的城市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包括法律人在内的优秀人才,书写着属于时代的精彩华章。

  立法,呈亮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的立法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2012年,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中,安排审议项目10项、预备项目12项、调研项目27项。2021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仅安排审议项目就达到了20项。

  与人大立法相对应的是政府立法。2021年度,天津市人民政府安排立法计划达27项,其中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提请审议项目13项,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提请审议项目6项,预备提请审议项目8项。

  9年间,天津的立法成果亮点纷呈。

  2018年11月21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这是我国首部规范校园欺凌预防与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对于预防与治理校园欺凌,推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2019年1月18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天津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制度体系,对其他生态环保单项法规起到统领作用。

  2020年5月18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这是天津市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立法建设,用法治力量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明确了社会信用信息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突出了对信用主体的权益保护。

  9年来,天津立法机关主动作为、勇于实践,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推动数十部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的出台与修订,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贡献了“天津样本”。

  执法,行必严

  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私枉法。

  5月10日,天津市民潘公胜收到一条短信提示,因在河西区友谊北路与永安道十字路口鸣笛,其所驾车辆被违法鸣笛声呐采集系统采集到了信息,其行为由公安交管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在同一路口,市民李文凯驾驶车辆右转弯路遇行人时,因礼让得到了群众的“点赞”。

  一罚一赞,代表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以来的价值导向,也为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法作了最好的诠释。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聚焦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全要素环节,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剖析突出问题,借助智能化手段,建立了警务督察大数据应用平台,设立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涉黑涉恶警情预警”四类重点研判方向,以及大额赔偿调解、涉黄赌警情违规处置、砸划汽车警情、立而不侦、未及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侵财类案件降格处理、涉黑恶敏感警情等八个“预警模型”,寻找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堵点,让民警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坚守道德底线、不越纪律红线。

  在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方面,天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设了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平台,对企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拓展推行市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严防执法扰企,禁止违法“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现象。

  下一步,天津还将持续推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制度;通过行政执法“典型差案”与优秀典型案例评选,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导向性作用;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进行高效监督,督促全市各行政执法机构压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司法,示公允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成效逐步显现,司法公信力不断得到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2020年,天津法院系统审理了颜某、阎某、李某某等一批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影响力较大的案件;聚焦“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判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33件38人,对涉黑恶案件判处财产刑1.5亿元,对41名被告人依法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针对行业监管漏洞,发出司法建议167条;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出台涉黑恶案件办理指南,得到了全国扫黑办肯定推广。

  2020年,天津法院系统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审结劳动争议、房地产、医疗纠纷等案件8.03万件;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355.8万元;为生活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9.3万元,发放救助款1240.5万元;完善军地司法协作,妥善审理涉军案件,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判处并及时发布侵害烈士名誉、遗弃新生婴儿、因不履行赡养义务撤销房屋赠与等案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司法明是非、有力量。

  2020年,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提起公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03人;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监督活动,推动解决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窨井盖缺失破损、违规占用盲道等群众揪心事;开通12309服务热线,探索设立社区检察岗,打通检察服务“最后一公里”;把“来信件件回复”拓展为“信访件件回复”,12523件信访均在7日内作出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99.8%。

  同年,全市检察机关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471件,提出抗诉与再审检察建议90件,法院再审改变率为90.6%;依法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28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维护司法秩序与权威;支持法院破解执行难,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18件;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办结农民工讨薪讨债、未成年人请求给付抚养费等案件244件,依法为弱势群体“撑腰”。

  守法,缔和谐

  公民守法的前提是在学法的基础上增强法治观念。“七五”普法期间,天津坚持把全民普法与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推动法治宣传。

  在普法工作推动过程中,天津紧紧抓住两个重点群体:青少年群体、领导干部群体。

  针对青少年群体普法,天津在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引进社会资源,让孩子们近距离与“法律”握手。同时,天津积极推进中小学课堂法治教育“六落实”,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的再延伸。“七五”普法期间,天津举办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组织“宪法小卫士”在线学习测评46万余人次,法治副校长遍布全市877所小学、527所中学。联合多部门举办“青春接力法治同行”法治辩论赛、“明宪立德津彩青春”法治原创作品征集大赛,编发“小智宣法”漫画读本近3万册。

  针对领导干部普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天津已成为常态。通过个案出庭与旁听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掌握常见多发行政争议的焦点、特点与背景、原因,总结类案规律,已是领导干部接受法治培训的又一重要途径。值得关注的是,天津已连续8年依托自主研发的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打造国家工作人员的“随身学法宝典”。截至2021年4月,已有超过12万人在线学习、使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品牌效应凸显。

  天津还开展“送宪法进万家”活动,向全市家庭印发宪法宣传册400万本、借助影城院线播放宪法公益广告、组织“我与宪法”微视频创作评选……向社会公众呈献出一系列内涵丰富、颇具特色的法治宣传盛宴。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随后,天津市五部门联合制定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安排并印发全市,成立由36名法学专家与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的天津市民法典宣讲团,举办法治沙龙,吸引300万人次云端学法。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中,“法治”二字似春雨细无声地浸润津沽大地,人们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理念日渐养成,尊法守法正成为津沽儿女的共同追求与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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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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