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近年来,山东省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实际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将法治力度转化为民生温度。
一、强化制度化规范 筑牢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根基
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方位规范涉企检查事项、标准、程序、方式和行为。坚持问题导向,配套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问题解答、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使用问题回答口径,为一线执法提供可操作依据,有效解决了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
二、强化清单化管理 实现“无依据不检查”
创新建立“三张清单”制度,统一检查标准。一是组织发布“法定事项清单”。梳理形成38个涉企行政执法领域444项行政检查事项,通过省政府网站统一公布,推动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二是梳理形成“检查清单”。针对法定检查事项,组织编制553类,包含1625项检查项、9283条检查内容的“检查表单”,涵盖各领域现有检查标准,实现执法人员“依单检查”,企业“照单整改”。三是全面推行“一业一册”行政指导清单。落实“执法+服务”工作理念,推动各地根据地方特色、产业结构、行业特点等,编制跨部门“一业一册”依法经营指引,告知合法经营信息,帮助企业规避违法风险。
三、强化数字化赋能,打造智慧执法新模式
依托“鲁执法”平台,上线“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模块”,形成“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记录、事后评价”工作机制,推动涉企行政检查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计划必报备,将检查计划和任务全部纳入备案管理,依托平台实现自动匹配,截至2025年底,通过联合检查减少入企次数14.08万次。实现入企必扫码,将所有入企行为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扫码入企89.18万次,全口径规范入企行为。实现执法必亮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两人执法、亮证执法要求。实现检查必记录,依托“检查表单”实现“照单检查”,逐项勾选检查项、检查内容等要素,实时上传证据材料,做到全程记录透明。实现结果必告知,全面规范检查结果处置和告知;同时,上线“事后评价”功能,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累计收集企业意见建议15.77万条,依法依规处置处理。截至2025年底,完成检查81.63万次,转行政处罚立案8177次,行政强制649次,在大幅压减次数的同时,问题发现率稳步提升,涉企检查更加精准高效。
四、强化立体化监督 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政府监督职能,坚持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一体推进,以强有力的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去年3月,启动全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将“乱检查”作为集中整治重点,明确11类违法情形,督促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督促整改。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模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强化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接诉即办平台对接,广泛收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截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收集录入“乱检查”的问题线索195件,均依法推进处置。
全方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通过制度化规范、清单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立体化监督等方式,实现对涉企行政检查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和整体规范,全省涉企行政检查数量下降30%以上,切实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力服务和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