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八强化八严禁!”
江西出台涉保险司法鉴定新要求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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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江西省司法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联合转发《司法部办公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八强化八严禁”要求,切实规范全省鉴定机构及鉴定人、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等开展或参与涉保险司法鉴定活动。

  一是强化涉保司法鉴定中立地位和公益属性,严禁鉴定机构和保险机构与“司法黄牛”勾连或者进行“暗箱操作”,或者受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二是强化涉保司法鉴定科学、客观原则,严禁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有收受他人财物、接受请吃、出具虚假鉴定意见、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涉保司法鉴定独立、公正原则,严禁保险机构和当事人干涉鉴定机构独立、公正执业,或者与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相关组织或个人串通操控涉保司法鉴定牟利。

  四是强化涉保司法鉴定共同委托程序要求,严禁未经共同委托鉴定的保险机构和当事人双方确认的鉴定材料用于鉴定,或者鉴定机构受理不符合程序规则的鉴定委托。

  五是强化涉保司法鉴定到场见证行为规范,严禁保险机构指派到场见证人员干扰或干预鉴定人依法按程序正常执业,或者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无故拒绝保险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派员到场见证。

  六是强化涉保司法鉴定业务有序竞争,严禁鉴定机构以承诺或者变相承诺出具有利鉴定意见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或者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其他工作人员从事协助、代理保险索赔等活动。

  七是强化涉保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严禁鉴定机构与“司法黄牛”签订合作协议,或者保险机构与鉴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或者保险机构从业人员违规兼任司法鉴定人。

  八是强化涉保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部门信息共享、通报会商、纠纷解决、联合执法等衔接机制建设,严禁对“司法黄牛”利用鉴定进行保险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脱管、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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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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