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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标准化法》和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地方标准管理,在充分总结现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年第15号令)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对地方标准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研究,组织修订《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19年9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weihao@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4.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马甸办公区标准创新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8月8日
相关稿件: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责任编辑: 白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