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函〔2017〕307号

司法部关于同意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公司律师工作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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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函》(中农法律函〔2017〕7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中国农发集团开展公司律师工作,批准《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方案》。

  请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79号),将你公司申请公司律师人员名单、基本情况等材料送我部审核。

  司法部

  2017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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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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