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开展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函》(中智函〔2018〕3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向以下5名同志颁发公司律师证书:
张黎立、许同、陈冬梅、张迪、田阔。
司法部
2018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 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