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16994号-2
Copyright © 2017 by www.moj.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公证制度与司法制度有效衔接的相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证制度是对诉讼制度和审判制度的有效补充。继承权公证作为替代诉讼制度,通过对遗产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确认,赋予其法律上的证明力,从而实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是重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从实践看,公证机构以其法律知识丰富、立场客观中立、证明效力法定、纠错赔偿机制完善等优势,保证公民财产流转的安全和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对于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巩固经济社会制度、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您提出的建立公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继承案件沟通协调机制、遗嘱库信息查询等建议,我们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推进公证制度与司法制度的有效衔接。
感谢您对公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责任编辑: 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