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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098号建议的答复(全文)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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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和完善内地与香港民商事跨境纠纷调解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跨境民商事纠纷日益增多,相较于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以调解方式处理纠纷能大大节约时间,也能降低成本。随着国家“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发展战略的实施,企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当内地企业与外国企业发生争议之时,香港可凭借其独特的地区优势,担任第三方角色,提供跨境解决争议服务,发挥香港作为亚太区法律服务和解决争议中心的重要地位。推广和完善内地与香港民商事纠纷跨境调解机制,对于深化两地律师界的交流合作、推动内地和香港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您提出的推广和完善内地与香港民商事纠纷跨境调解机制建议共同研究推动。

  感谢您对两地律师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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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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