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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173号提案答复的函(全文)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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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律师、专利代理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加强律师、专利代理复合型人才培养,进一步做好专利代理和专利法律服务工作,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有利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近年来,我国在培养律师、专利代理复合型人才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科技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专利运用和专利保护领域的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专利侵权问题仍较突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律师、专利代理复合型人才培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律师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律师、专利代理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为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和保护提供专利代理和专利法律服务,为“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提供法治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培养“双证”复合型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鼓励专利代理人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鼓励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专利代理人从事律师执业。二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继续教育,有针对性开展法律、科技交叉培训,提高广大律师、专利代理人的专利运用和专利法律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三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开展专利代理业务,为社会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专利代理和专利法律服务。四是开展专利代理人等专业人员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的试点工作,增强律师事务所综合服务能力,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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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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