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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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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一带一路”战略中应重视涉外律师培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和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去年12月,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今年5月,司法部会同外交部、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建立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实施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2012年初,在司法部的指导支持下,全国律协制定了《涉外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培养规划》,计划在四年间着力培养300名左右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全球视野、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的复合型、高素质律师领军人才。2013年至今,共组织了三期总规模为284人的涉外律师“领军人才”项目国内培训班,选派114名优秀律师赴德国、西班牙和美国参加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培训与实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为目标,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确定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2所高校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相关高校制定完善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案,加大双语或全英文课程比重,增设涉外法律课程,积极开展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的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选派学生到涉外或国际法律事务机构见习实习,聘请涉外或国际法律实务机构担任专兼职教师,显著提升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如中国人民大学与国外高校法学院开展远程联合视频教学;中国政法大学设立1000万元本科生国际化培养基金,每年选派学生赴国外参加暑期学校。

  三、积极开展法学教育国际交流。依托国家留学基金,重点支持法学专业学生到海外留学深造,重点支持高校法学骨干教师到海外学习或开展科学研究。2016年,通过“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骨干教师266名,通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资助698名法律专业人才出国进修学习,做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储备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教育部继续加强国内法学院校与海外高水平法学院校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高校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国家公派留学基金选派规模,加大对涉外法律人才的支持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打造涉外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升级版,争取在5年内培养500名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

  感谢您对律师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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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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