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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46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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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基层司法所人员短缺困局的建议收悉,我们会同中组部、教育部共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依法治理等职能,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从实际出发,在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的基础上,通过争取地方编制、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多种方式,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目前,全国共有司法所40371个,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2.3万人,所均3人,司法所人员紧缺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编制紧张、人员短缺仍然是困扰司法所建设的突出问题。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值得借鉴。我们将积极协调中组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解决司法所人员短缺问题,推动司法所工作创新发展。

  一、关于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参与基层司法所工作问题。近年来,在实践中,各地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期间,普遍参与了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解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少大学生村官任职期满后还通过定向招考等方式进入基层司法所工作,对于缓解司法所力量不足、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性质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任职期间可以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一段时间的乡镇集中性工作包括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但主要的工作岗位应该在村里,承担的主要职责是村里的各项工作。下一步,中组部将指导各地在选调生和大学生村官工作中,注意选调选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引导和鼓励他们参与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任务,积极发挥作用。同时,进一步拓宽流动渠道,把更多符合条件的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充实到司法所工作队伍中。

  二、关于选派高校法学教师到司法所挂职帮扶,组织高校法学类大学生到司法所锻炼实习的问题。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教育部深入推进高等法学教育综合改革,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12月,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联合启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法计划”)。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均是卓法计划的重点任务。部分高校在基层司法所建有实践教学基地,如中国政法大学在北京市昌平区东关城北街道司法所、云南省永善县青胜乡司法所建有实践教学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广东省增城市荔枝街司法所建有实践教学基地。2013年7月,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通知》,计划于2013—2017年,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截至目前,已有73位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司法行政机关兼职或挂职。今年,江西省司法厅联合省教育厅,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高等教育服务基层司法所建设专项行动,选派和鼓励高校教师、学生到基层司法所挂职帮扶、就业实习,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教育部门,继续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与基层司法所共建实践教学基地、选拔教师到基层司法所兼职或挂职、组织法学类专业大学生到司法所实习,搭建高校与司法所合作平台,为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三、关于组建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为切实缓解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各地积极通过推动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方式聘用司法所工作人员,增强司法所工作力量。目前,全国司法所共有聘用人员3.4万人,占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的27.6%,其中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人员2.7万人。司法部联合多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目前,全国共有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8.4万人,社会志愿者67.3万人;从事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的社会工作者27.2万人,社会志愿者131.8万人,成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力量的重要补充。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指导各地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相关业务工作,切实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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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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