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25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打印

  您提出的关于《律师法》修改和完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2016年2月,司法部启动了《律师法》修改工作。目前,已开展了《律师法》修改前期调研,多次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包括律师、专家学者在内的各方面意见建议,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正如您指出的,《律师法》需要修改的重点内容包括: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退出的基本标准;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和管理规范;健全完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健全完善律师年度考核政治思想审核的内容、标准;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等等。目前,我们正在围绕这些重点内容,听取意见,加强调研,抓紧研究形成《律师法》修订草案稿,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律师法》修改工作列入立法计划。

  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