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提出要“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及时回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转变,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和优化政府法律服务职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等决策部署。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些决策部署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目标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司法部和全系统正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司法部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司发〔2014〕5号)。2017年以来,司法部党组确定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抓手,统筹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并推陈出新,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研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7年9月制定出台《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司发〔2017〕9号),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2018年1月制定出台《司法部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司发〔2018〕1号),对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行整体规划、全面部署。
您在提案中有关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各项建议,内容全面,针对性强,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一、关于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提案提出要重视统筹规划、强化督导落实。司法部将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着眼于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体制机制性发展障碍,推动从中央层面出台有关意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增强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运行考评体系,完善相关监管规范。
二、关于培育人才,扩大专业队伍。提案提出要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司法部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综合采用扶持培养人才、增强社会认可度等方法,鼓励优秀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仲裁员等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相应政策扶持,鼓励退休法官、检察官、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师生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和岗位锻炼等方式,着力打造“全科医生”,培养了解熟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等多项业务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人才。
三、关于研发产品,提供精准服务。提案提出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和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定位和建设目标。不少省份积极研发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出台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性目录或清单,涵盖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咨询代书、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公证等多个方面,涉及群众出生入学、成家立业、退休养老的不同人生阶段,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司法部将努力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产品、创新业务门类,形成需求和供给的良性互动和动态平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
四、关于保障投入,实现持续发展。提案提出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促进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发展。下一步,司法部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与财政部协调,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司法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中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内容;二是在《司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修订工作中细化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场所的建设标准。
五、关于畅通渠道,丰富服务方式。提案提出要畅通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拓展服务供给方式。司法部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87%的地级市、73%的县区、62%的乡镇(街道)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截至目前,各省(区、市)均已建成热线平台,全国已经建成1个部级法网及32个省级法网,部、省级法网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下一步,司法部将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融合发展,实现功能互通、信息共享、高效联动。不断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升级中国法律服务网,提升服务质量、改善用户体验,不断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法治建设及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化、快捷化、精准化。持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通过聘请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居)委会法律顾问,结合微信公众号、移动终端APP等信息技术手段,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感谢您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给予帮助指导。
司 法 部
2018年6月 日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