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是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重要内容。2015年,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就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任务和原则、运行模式、工作方法、管理和保障等。据了解,《意见》施行以来,中央政法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指导各级政法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或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参与化解和代理案件的范围、方式、考核等事项,通过申请专门补贴等方式加强经费保障,支持、鼓励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促进政法机关依法办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也看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还不完善,经费保障不足、工作连续性不够、解决问题合力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您提出的修改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强经费保障、建立案件跟踪制度和激励机制等建议,针对性很强,对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司法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方面进一步研究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一是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目前,中央政法委已将律师代理申诉立法工作作为一项调研题目,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共同参与推进。在研究修改《律师法》等法规法规过程中,我们也将认真考虑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明确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地位问题作深入研究。二是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深入总结近年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经验,及时提炼固化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特别是推动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的跟踪负责机制,增强工作连续性有效性。三是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与财政部门加强沟通,指导各地将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促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支出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律师提供服务内容相适应。有关中央政法单位也表示,将积极协调解决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代理申诉案件专项经费。四是完善工作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推荐任职、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优先考虑。加大宣传力度,对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有益经验和先进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更好激发广大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