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6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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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将黑龙江省纳入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发起,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具体组织实施的公益法律服务项目。该项目通过组织派遣律师、大学生志愿者到无律师县或律师资源匮乏的中西部地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为当地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以提高当地的法律援助供给能力。项目自2009年实施以来,共向中西部地区的392个县(区)派出了1100多名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开展法治宣传、帮助培养基层法律人才等方式,缓解了当地律师资源短缺的问题,为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认可。今年,司法部将黑龙江省纳入了“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项目,并分配其8个名额,有助于缓解黑龙江省个别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不足的压力,并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搭建平台,使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中央文明办高度重视法律志愿服务工作,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组织动员广大法律志愿者,围绕传播法治理念、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等,加强制度建设、开展系列活动、深化典型宣传,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您提出的将黑龙江省纳入到“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的建议,我们将指导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机构深入研究需求,主动与志愿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结合黑龙江省工作实际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共同推进黑龙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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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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