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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司法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部署,积极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支持中国律师事务所“走出去”,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在重大涉外经贸活动聘请中国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争取财政资金支持,指导全国律协开展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培养,2013年以来,共组织六期总规模为478人的国内外培训班,其中选派234名优秀律师赴国外进行集中培训与实习。下一步,司法部将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律师参与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沟通,研究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财政、税收等部门落实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为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提供支持。
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支持!
责任编辑: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