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案例教育工作的提案》《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精准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历来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司法部认真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从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等方面,对青少年的普法作出全面部署。一是联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不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将青少年列为“七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与教育部出台《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组织专家编写《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1-12册),并于2018年对其进行了全面修订,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二是完善课堂育人机制,完善课程建设。会同多个部门先后印发《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等文件,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良法善治传导正确的价值导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统一设立《道德与法治》课程。把小学六年级上册教材和初中八年级下册教材设置为法治教育专册,强化系统性。搜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典型案例,讨论和说明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重要意义。三是丰富法治教育方式。积极探索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开通“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通过多媒体课件资源、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形式提供丰富的法治学习资源。会同教育部等七部门组织开展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活动,目前全国共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万多个。依托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以“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开展了青少年集中网络法治宣传。在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电影作品征集展播、“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中,设置了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极大地增强了广大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案例实践教育工作。
一是突出青少年法治案例实践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会同教育部、全国普法办,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强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的实践性导向。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接受特点,结合案例和故事,由浅入深宣传法律知识,实现案例实践教育从小学到高中的全覆盖。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侧重把法治教育重点放在指引青少年健康成长、规范青少年日常行为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方面。建立青少年以案普法案例库,充分利用青少年身边的案例进行以案普法,努力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快推动“智慧”普法,发展面向青少年的普法网站、网页,设置专题节目,结合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采用主持人与专家、律师或司法执法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对话讨论的方式,对案(事)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
二是落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领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高素质的法治课程师资队伍。积极凝聚全社会多方合力,推动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等重点部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协调有关执法、司法部门,在涉及青少年的执法、管理、服务过程中,积极履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职责,释法说理,做到办理一案、挽救一批、教育一片。组织推动法治学校示范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政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多样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走进学校、走上讲台,担任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扩大法治课程的师资来源。加强对中小学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减少校园伤害、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符合青少年特点,参与性、互动性强的形式,广泛开展法治课堂、普法大赛、公益讲座、法律咨询等,注重法治宣传方式的通俗性。将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入升旗仪式、十八岁成人仪式、主题班会、社团活动中,特别是宣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努力使青少年接受完整、科学的法治教育和有效的法治启蒙,培育公民精神和公民文化。与有关部门联合展开“宪法进课堂”活动,在青少年成年仪式、入队入团、毕业仪式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和元素,增强广大青少年宪法法律意识。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作用,引导大众媒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提供更多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产品。
四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按照“七五”普法要求,将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培育校园法治文化,命名一批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体验式青少年普法,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是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咨询服务。发挥各地12355青少年服务台作用,加强与后台法律专家的业务联系,规范在线咨询、个案转接等工作流程,为青少年提供线上线下的法律服务,并指导和帮助青少年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你们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司法部
2019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