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97号(政治法律类0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11-25
打印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律师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力量。司法部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对法律援助律师进行系统培训,调配律师资源,并与教育部门通过诊所教育、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形式吸引法学专业大学生加入法律援助队伍。

近年来,司法部每年都举办全国性的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培训班,并指导地方在本行政区域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有计划地对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进行系统性、专业性、连续性培训,提升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实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选派律师和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边远贫困县进行志愿服务,旨在解决西部边远地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短缺问题,壮大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量。同时,一些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在全省范围内合理调配律师资源,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如,浙江省通过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从中心城市选派律师到律师资源短缺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四川省司法厅制定《民族地区区县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实施方案》,进一步解决全省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分布不均衡问题,直接确定或由地级市律师协会确定优质律师事务所定点帮扶偏远县或民族地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有效保障了律师资源不足的区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彰显了律师事务所的社会责任和行业形象。

2018年,教育部会同中央政法委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坚持德法兼修 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学生参与法律援助、自主创业等活动”。各高校也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进课堂工作。如,中国人民大学开设“残疾人权益保护和研究法律诊所”等课程,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与最高法、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等二十余家单位的长效合作项目,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解答、诉讼代理等活动,已累计招募志愿者3000余人,接待当事人逾10万人次。中国政法大学成立了法大致公法律援助团、准律师协会等学生法律援助社团,长期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等公益志愿服务,定期派遣学生到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实习。华东政法大学成立了社会法律援助中心,常年派出学生志愿者到上海市总工会、市残联、市妇联、市老龄委等单位进行研究咨询接待。西北政法大学学生社团法律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方式,通过法律咨询热线、网络平台答疑、线上咨询等方式便利当事人,与西安市长安区司法局、长安区人民法院、未央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建立值班员咨询制度。

您提出的从国家层面将培养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法律援助走进大学课堂,建立高校与法律援助中心合作交流的工作机制,以及建立中心城市律师事务所与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合作的工作机制等建议,目前在法律援助工作实践和高校法学教育工作中均已实行并不断完善。下一步,我们将对您的建议深入研究,并结合以往好的做法与实践,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律师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国家律师学院、各地律师学院和各律师协会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地方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作用,进一步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继续鼓励支持高校结合法律援助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司 法 部

2019年6月27日

附件:

责任编辑: 王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