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依法规范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对于充分发挥公证职能,规范民事经济活动,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多项举措加强赋强公证、依法规范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行为。
2017年7月,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原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 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成本,有效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防控风险的水平。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程序,统一标准和尺度,促进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不断规范和完善。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强制执行法》(草案)工作中,加强对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问题的研究论证,拟通过完善立法,促进赋强公证程序不断优化,进一步固定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明确和完善相关问题的解决路径。
您对公证工作非常关心也非常熟悉,在建议中指出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扩张的同时显现出的问题,提出了尽快完善立法促进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合理有序运行的建议,对于规范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赋强公证工作、依法规范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行为,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我部将继续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银保监会的沟通协调,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严格公证程序要求,确保公证质量,优化收费标准,充分发挥赋强公证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用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总结、梳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实践中的新问题新情况,分析研判全国法院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数据情况和典型案例,研究论证网络赋强公证等新型问题,为公证债权文书制度改革提供充分的理论实践支撑和决策依据,为有关立法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 朱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