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三农”工作普法宣传教育,编纂法治教材,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司法部高度重视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措并举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在“民法典宣传月”、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中,向农民群众集中宣传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赡养继承、劳动权益保障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涉农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到人;针对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热点案事件,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常态化扫黑除恶、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发布典型案例,开展以案普法;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时段,各地各部门在乡村、社区、农民工用工企业及交通站场、码头等公共场所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农民工群体的依法维权意识。二是针对农村地区特点和农民群众喜好,通过情景短剧、戏曲说唱等形式,创作具有乡土风情的法治文艺作品、普法短视频,宣传重要涉农法律法规,增强普法吸引力和影响力。三是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2023年至今“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涉农领域相关文章334篇,阅读量3464万。四是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走村串户,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解读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让农民群众及时了解和运用惠农政策。
二、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会同有关部门将权利义务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各个阶段,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每年在任职学校承担或者组织落实不少于4课时的以法治实践教育为主的法治教育任务;积极遴选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支持、参与专门学校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三是会同中国关工委等部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校园欺凌、网络沉迷等社会关注问题,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四是组织编写全国“八五”普法统编读本《中小学法治教育读本》,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段的接受特点,结合案例和故事,由浅入深宣传法律知识,实现法治教育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全覆盖。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建设,促进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目前,全国共建成59万余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60多万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全面建成、规范运行,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相关建议,立足工作职能,不断提升农村地区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进一步增强普法宣传实效。紧贴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多开展让群众喜欢参与、学有所得的普法活动,多创作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普法作品,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扎根基层、立足乡土的优势,以农村群众更易接受、具有乡土气息的鲜活语言普及法律知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积极创作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图书、动漫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推进把法治教育贯穿到未成年违法犯罪执法办案全过程。
三是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推进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各环节与普法有机融合,通过典型案事件开展以案普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群众对法治的信仰。
四是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突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便捷性、引导性定位,发挥司法所与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宣传教育等服务功能,统筹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责任编辑: 张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