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上海市司法局、广东省司法厅:
《关于同意美国美邦律师事务所增派代表王冠楠的报告》(京司许律(外)〔2018〕14号),《关于同意美国瑞生律师事务所增派首席代表徐辉的报告》(京司文〔2018〕50号),
《关于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申请增派上海代表处代表的报告》(沪司〔2018〕118号),《关于德国恒乐律师事务所申请增派上海代表处代表的报告》(沪司〔2018〕120号),《关于日本瓜生·丝贺律师事务所申请增派上海代表处代表的报告》(沪司〔2018〕121号),《关于美国德信律师事务所申请派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报告》(沪司〔2018〕85号),《关于英国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申请增派上海代表处代表的报告》(沪司〔2018〕33号),《关于英国高林睿阁律师事务所驻广州代表处增加派驻代表的初审意见》(粤司〔2018〕159号)收悉。
经审核,同意你厅(局)报告,具体如下:
1.批准美国美邦律师事务所(MILBANK,TWEED,HADLEY & MCCLOY LLP)增派王冠楠(Guannan Wang)为其北京代表处代表。
2.批准美国瑞生律师事务所(LATHAM & WATKINS LLP)变更徐辉(XU Hui)为其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3.批准英国夏礼文律师事务所(HOLMAN FENWICK & WILLAN LLP)增派Ivan Stephen Marais为其上海代表处代表。
4.批准德国恒乐律师事务所(HENGELER MUELLER LLP)增派霍烨(Ye Huo)为其上海代表处代表。
5.批准日本瓜生·丝贺律师事务所(SOGA URYU & ITOGA LAW P.C.)增派千叶香苗(CHIBA KANAE)为其上海代表处代表。
6.批准美国德信律师事务所(FREDRIKSON & BYRON P.A.)变更Robert Martin Oberlies为其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7.批准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HOGAN LOVELLS INTERNATIONAL LLP)增派王胜喆(WANG SHENGZHE)为其上海代表处代表。
8.批准英国高林睿阁律师事务所(GOWLING WLG LLP)增派钟廷禄(John T. Chung)为其广州代表处代表。
请予办理注册手续。
司法部
2018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 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