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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监狱系统清明时节祭英灵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4-02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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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献祥,男,汉族,湖南长沙人,1964年6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汉中监狱党委副书记、秦汉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8日上午在参加全省监狱工作现场会做大会交流发言后,突发呼吸心脏骤停,因公殉职,年仅54岁。

  龚献祥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员的先进代表,监狱人民警察的优秀楷模。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和监狱人民警察的职责,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为工作标准,尽职尽责,任劳任怨,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他爱岗敬业、殚精竭虑,无论在哪个岗位都安心本职、全力以赴,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带病坚持工作,加班加点,无怨无悔。他忠诚履职、恪尽职守、无私忘我、鞠躬尽瘁,就在去世的前一天晚上11点29分,还通过微信布置工作,要求“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做法,好好思考下一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他分管的单位多次受到省监狱管理局表彰,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2018年8月陕西省司法厅追授龚献祥同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9年1月追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19年9月陕西省委省政府追授龚献祥同志“第五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李小建,男,汉族,陕西镇巴人,1963年2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汉江监狱第十五监区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2019年5月1日凌晨在值守夜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56岁。

  李小建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扎根监管改造一线,兢兢业业、踏实工作,为监狱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重学习,勤钻研,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技能,认真思考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发挥了标兵模范的引领作用;他重规范,严执法,忠诚履职尽责;带头树牢安全首位意识,坚持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法执纪,长期带病坚持工作,主动抢着干脏活累活,经常放弃公休假,丝毫无怨言,受到广大干警一致好评;他重品行,讲奉献,平凡谱写真情,在同事遇到困难时给予热情帮助,向素昧平生的困难家庭捐款。多次被监狱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2019年10月17日陕西省司法厅为李小建同志追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并追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徐剑波,男,汉族,上海市人,1964年1月生,1984年3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陕西省西安监狱生活卫生科主任科员,一级警督警衔。2012年底确诊为骨髓瘤后,长期带病坚持工作,2019年8月11日病逝后,家人按照其生前遗愿,捐献了眼角膜,并将遗体捐献给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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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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