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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1997年,王晓华与丈夫登记结婚,共同居住在丈夫的房子内。时间流逝,年过七旬的王晓华,高血压、关节炎等慢性病接踵而至,不仅行动愈发不便,每月的药费也成了不小的开支。这让丈夫有了离婚的打算,那份承诺让王晓华安心居住的遗嘱,也成了他心头的“包袱”。为了让亲生儿子顺利继承房产,他在2021年向莲湖区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法院考虑到两人多年的婚姻基础和实际情况,判决不准予离婚。
本以为这场风波能就此平息,可王晓华没想到,丈夫竟悄悄换了家里的门锁。一天下午当她回到家时,发现钥匙怎么也插不进去。敲门许久,传来丈夫冰冷的声音:“你别来了,这房子以后跟你没关系,你走吧。”无家可归的王晓华,只能回到农村的老房子,靠着亲戚和朋友的接济度日。
2022年12月,经邻居提醒,王晓华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来到莲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她讲完事情的经过,告诉她:“您这种情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能起诉要扶养费,我们会指派律师帮助您。”
很快,法律援助律师与王晓华取得了联系,详细了解了案情,去社区、医院调取证据,帮她整理材料,提起诉讼。2023年初,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王晓华的诉求,要求她丈夫每月支付800元扶养费。后来她丈夫提起了上诉。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为其指派了拥有妇女、老年人维权丰富经验的胡律师办理。胡律师知道王晓华行动不便,特意开车去她住处办理委托手续,耐心地向她讲解诉讼程序和可能遇到的问题。那段时间,胡律师经常给王晓华打电话,告诉她案件进展。2023年11月2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胡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王晓华的药费单和老房子的照片,在发表代理意见时一再强调:“老人要的不是钱,是能活下去的保障。”
最终法院驳回了王晓华丈夫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当胡律师把这个消息告诉王晓华时,她握着电话,声音哽咽:“谢谢你们,要是没有法律援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谢谢你们为我撑腰。”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