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常态化案件旁听工作

来源: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1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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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发展,2021年9月份起,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对省级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活动开展了常态化旁听工作。省法律援助中心每周随机选取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派员参加旁听。旁听内容主要包括律师出庭情况、举证质证、辩护(代理)意见、庭审表现等情况。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制作旁听记录,详细记录旁听经过、律师表现及旁听意见。旁听情况将作为评价律师办案质量的重要依据。

  本次省级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常态化案件旁听工作的开展,对强化省法律援助中心的监督指导职能,提高省级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良好形象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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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