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山海关区:远程服务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

来源:河北司法行政在线 发布时间:2022-05-0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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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病被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远在福建,加之疫情原因,想申请法律援助却不能前来案发地河北省秦皇岛市办理。秦皇岛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便运用网络开展相关工作,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22年4月12日,远在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因病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黄某通过远程电话、同步录音录像等技术,向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地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远程办理业务,在疫情期间保障了黄某的诉讼权利。

  据悉,黄某因涉嫌电信诈骗罪被秦皇岛市公安局山海关分局移送审查起诉,因身患肝病被取保候审。黄某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离异后和孩子仅靠其母亲打工挣钱度日,其因病致贫而未聘请辩护人。为充分保障黄某的诉讼权利,经审批,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为黄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通话中,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向黄某说明了法律援助的相关政策,法律援助律师核实了黄某的基本情况并告知了相关权利义务。由于疫情需要,本案的咨询解答和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审批、指派等全部网上操作,当事人和家属还预约时间,通过视频直播和办案警官、检察官进行在线交流,真正实现了法律援助对公众的零距离服务。对此,黄某深表感谢。

  近年来,山海关区法律援助中心将“互联网+”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免接触、无聚集的优势,利用网络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当事人通过网络途径寻求法律视频咨询与法律援助服务,有效解决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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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