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突泉县:
探索建立“1205+N”工作模式 助力法援服务提档升级

来源:内蒙古掌上12348 发布时间:2024-0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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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法律援助中心探索建立“1205+N”工作模式,着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配强“1”个中心

  选优配强工作力量,法律援助中心现有工作人员6名,有3名人员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此基础上,综合法律援助业务需求,配备新考录事业编人员、法律工作者等年轻后备力量,配齐配强队伍基础;全面提升硬件设施,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设有受理窗口、接待室、休息区,办公设施一应俱全;持续夯实经费保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严格落实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有关规定,积极调动办案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打造“20”个工作站

  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面向妇儿、残疾人、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做好职工维权服务搭建平台;公安局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来访人员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民政法律援助工作站是法律援助中心深入推进司法利民便民的一项新举措;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聚焦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维权诉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的覆盖面。2021年至今,通过2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转接指引,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5件。

做好“5”项服务

  优先服务,设立优先窗口,全面畅通法律援助服务绿色快速通道,对特殊人群做到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电话预约服务,尽全力为其获取法律援助提供方便;上门服务,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面对面法律援助;延时服务,对超出工作时间但尚未办好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审批事项,启动法律援助延时服务;代办服务,群众可以委托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就法律问题咨询、法律援助申请等事项进行帮办、代办。

推进“法律援助+N”项工作

  拓展“法律援助+信访代办”“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工作领域。“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作为宣传重点,积极扩展宣传载体、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法专项普法活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坚持“应援优援、依法依理、自愿公平、能调不诉”的原则,对申请事项先予调解,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强化与劳动仲裁机构的协调配合,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劳动仲裁申请人,结合实际情况为其开通快速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法律援助法,探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进双方当事人尽快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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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