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贤陀区法律援助补贴费用分担试点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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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

近年来,上海市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法律援助补贴费用分担工作试点,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尽可能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工作开展背景

法律援助受益覆盖面是衡量一个地区法律援助制度发达程度的重要尺度。在现行法律援助制度下,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经济收入状况需要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2019年,上海市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320元。但在实践中,存在大量家庭经济收入超过该经济困难标准但又付不起律师费的属于“夹心层”的相对困难人群,如何在政府经费有限的情况下,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法律援助提供的便利,解决现实中的法律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从而探索开展法律援助补贴费用分担机制成为化解这一困境有益的选项。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明确适用范围,确保应援尽援

2019年5月,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办法》,制定了《普陀区法律援助补贴费用分担试点执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以及配套的操作文本,开展了试点工作。对申请费用分担的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不符合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又无力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当事人,自愿申请与法律援助机构共同承担法律援助补贴费用的方式获得法律援助。公民申请以费用分担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经济审查标准划定为:家庭人均每月收入低于上海市本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其他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确保将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服务于真正有需要的群众。

(二)设计工作流程,确保规范开展

首先,规范权利义务告知。在《试行规定》中明确受理前的告知程序,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当事人过程中发现符合申请费用分担条件的受援人,应当主动充分告知其可通过费用分担方式,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得法律援助;在受理案件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其费用分担的比例、数额及相关法律后果。其次,规范经济状况审查。在对申请人进行经济状况审查时,应充分通过开展有关单位查询、实地走访、当事人告知承诺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制作笔录,留存当事人提供的经济收入凭证、查询记录等材料。第三是规范分担费用。受援人分担费用的数额参照《普陀区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执行规定》规定的同类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的50%确定。

(三)完善过程管控,确保试点工作实效

一是做好工作流程设计、优化具体操作方案。原则上实行当场申请,当场受理。在指派案件承办律师模式上,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主,受援人与法律援助骨干律师“双向选择”为辅的方式来确定案件承办律师。二是全面强化案件费用分担的质量管控。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避免出现不良影响,对于该类案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其列为案件质量跟踪监控的重点,在案件受理后,法律援助中心每周保持与承办律师对于案情动态进行沟通研判,在结案时组织专家律师进行重点质量评估,一旦发现案件承办质量不合格,将责成相关律师事务所退还申请人已支付的分担费用,并不予发放办案补贴,同时在一年内不再对该律所指派其他法律援助案件。

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了11件费用分担法律援助案件,涉及老年人维权、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通过该试点工作的开展,突破了现行法律援助制度体系下,法律援助完全免费的制度设计。对属于家庭经济状况相对贫困的“夹心层”而在遭遇法律纠纷却又无法承担高昂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而言,法律援助分担费用制度,为其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路径,既可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让司法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同时促进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一)试点工作缺少明确的上位法依据。目前仅有2017年最高法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办法》第九条提出“探索实行由法律援助受助人分担部分法律援助费用”的规定。比较现实的建议或许是:上海市人大根据《立法法》相关授权积极尝试地方立法,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

(二)律师承办费用分担法援案件积极性不高。该类案件的受援人支付了一部分的办案补贴费用,对承办律师的办案态度、办案水平从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将不断加强对该类案件的监督力度。下一阶段,法律援助中心将着力培育相关律师事务所、骨干律师来积极承办费用分担案件,同时探索将全区律师事务所承办费用分担的援助案件数量作为区司法局年终对律师事务所评级评优的一项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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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