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法治》 | 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法治》杂志2023年第11期 发布时间:2023-12-0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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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泓(浙江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企业家要讲正气、走正道,做到聚精会神办企业、遵纪守法搞经营,在合法合规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2023年7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浙江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谋划开展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将其纳入省委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选取温州、湖州、金华3个设区市开展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试点探索基础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委依法治省办配套出台《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编制管理规程(试行)》,组织召开全省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初步构建了重点产业合规“四大体系”、实现了“四个转变”,相关工作得到李强总理批示肯定。围绕“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笔者先后到湖州、金华、温州等地和浙江省国贸集团等企业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书面调研、发放问卷等形式,全面梳理当前浙江省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情况,了解企业所盼所需,以期为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针对性措施。

  一、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的内涵与功能

  (一)企业合规的概念

  企业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这里所指的“规”大体上分为四大类:一是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二是商业惯例,既包括成文规范,如各行业协会颁布的行为准则等;还包括不成文的商业习惯和伦理。三是公司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自定的规章制度同样会成为企业受到制裁的理由。四是国际组织条约、行业标准等,如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也设置了合规管理和制裁体系。

  (二)企业合规的起源与发展

  合规制度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至今已有60多年的历史。1977年,美国颁行《反海外腐败法》,首次规定了企业合规的基本制度,明确企业一旦被追究海外腐败行为,将面临限制交易、信誉受损等后果,从而倒逼企业优化内部管理,建立合规制度。21世纪初安然和安达信破产事件发生后,美国量刑委员会对《组织量刑指南》进行系统性修订,使之逐步发展成为一套以刑事(行政)激励机制为核心的企业自我监管和自我治理模式。从企业合规演变历史看,企业合规最初是一种公司内部的自我管理方式,后来随着行政监管合规和刑事合规制度的发展而演变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这一制度和理念被欧盟借鉴,逐步推动该地多个国家企业合规制度的生成及发展。目前,全球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已将合规要求上升为法律或规范性文件。

  自2006年开始,合规制度与理念逐步被引入我国。2006年原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以及2008年证监会出台的《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中对“合规”以及“合规总监”等作出了明确要求。2018年之后,我国一些企业真正开始重视并着手进行合规建设。2018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并陆续编发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合规指南。2018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2022年10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上海、深圳等地先后部署开展企业合规工作。至此,由国家机关和行业组织大力推动的企业合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

  (三)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的内涵

  企业合规规范的是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则是从一个企业到一个产业、从事后整改到全程防控、从单项要求到双向规范的增值合规服务。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在法治轨道上加强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推动法治力量向预防和疏导端发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小快灵”特色,聚力解决企业发展“急难愁盼”涉法问题;三是坚持整体协同,梳理多部门、跨领域产业监管重点和风险信息,整合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四是坚持企业有感,以精准、便捷、高效的合规指导和服务,提高企业发展质量,促进产业做强做优做大。通过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推动构建新型监管模型,进一步推进企业规范经营、市场有序竞争、产业健康发展。

  (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的价值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需要在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中进行,其自身也要在法治框架内合法合规地从事经营活动。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工程,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赋能工程,是加快建设整体智治现代法治政府的基础工程,是浙江省争创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引领工程。

  一是有助于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既有机遇又面临着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各种风险,如处理不当就会对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商誉受损、竞争力下降,更严重的可能会导致企业中止运营。随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企业在投资、环保、金融、市场交易等领域都面临着日益严格的监管要求。对企业而言,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不仅是当前监管环境下的必然要求,更是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二是有助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企业合规管理是公司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是有效防范企业风险、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保障。企业合规可以最大限度降低违规行为导致的风险及相应的成本和声誉损失。如果作为市场交易主体的企业都依法依规经营,那么市场交易纠纷必然减少,市场主体交易的积极性能够被充分调动,市场资源能够充分流动和合理配置。由此可见,企业开展合规管理,是维护市场交易安全的基础和保障。

  三是有助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法治化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前提。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合规体系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打造稳定、透明、公平和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在于企业合规经营。加强企业合规管理,在法治化轨道上规范政府和市场、企业的关系,促使企业在法治框架内从市场获取资本、土地等资源要素,必将为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与更坚实的基础保障,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四是有助于降低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监管质效。企业合规通过建立一种防范、监测与应对合规风险的机制,规范企业的日常运转,以避免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而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同时,政府监管以企业合规作为切入点,实现事后监管向事前监管的延伸,从源头减少企业违法行为。通过创新社会治理理念,转变政府执法方式,推动企业将合规要求嵌入日常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在企业全方位监管领域形成闭环,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从而提高行政监管效率。

  二、浙江省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浙江省先后推出了许多带有合规性质的工作举措。2022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推进外经贸企业合规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提出在3年内培育外经贸合规先行企业100家;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重点企业反垄断合规辅导,浙江省公安厅深化易制毒化学品企业治理,浙江省司法厅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体检”工作,等等。针对块状经济发达、民营中小企业居多等特点,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从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入手,谋划实施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并列入省委“一号改革工程”首批12项专项行动。目前,浙江省纳入首批省级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管理64个,已发布重点产业合规指引9个,具有合规性质的行政指导清单、专项指引150余个,挂牌新建合规中心30个、合规点100个,培育认定合规人才近1000人,推动浙江民营企业涉诉量从2019年的全国第5降至全国第11,并成为市场经营主体总量突破1000万户的省份。

  (一)坚持拉高标杆,谋篇布局改革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在全省“一号改革工程”大会上,浙江省委书记易炼红明确要求推进合规体系建设,让企业提前知晓法律“底线”、自觉不触“红线”。二是改革思路明确。深入研究涉案刑事合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廉政风险,创新提出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根据这一思路,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创新提出从“一个企业”到“一个产业”、从“单向要求”到“双向规范”、从“事后治理”到“事前预防”的改革路径。三是制度供给到位。边试点边总结,如针对车联网产业制度缺失问题,指导湖州率先编制产业合规指引,助力国家级产业先导区建设。2023年8月,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配套出台《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编制管理规程(试行)》,明确了工作的目标、任务、举措。四是组织保障有力。省级层面由浙江省委依法治省办牵头成立专班,负责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重点就各地市上报合规指引进行备案审查。各地成立企业合规改革领导机构,形成党委和政府定方向,党委依法治市、县(市、区)办抓统筹,部门齐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编制发布指引

  一是聚焦传统产业。如金华市聚焦化工、纺织、小商品涉外贸易、五金、影视、红木、水晶、中药材八大产业,系统梳理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编制合规指引,于2023年7月发布全省首部产业预防性合规指引——《金华市快递行业合规指引》。该指引将“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安全检查”“信息保护”“人员管理”等29条相关提示编制其中。当地邮政公司参照该指引起草稿优化作业流程,在投递量增长20%的情况下客户有理由投诉同比下降30%。二是聚焦新兴产业。如湖州市聚焦车联网等新兴产业,依照国家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公平正义法治精神和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商业惯例、公序良俗、风险控制等要求,编制合规指引。其中《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合规指引》,着眼解决车联网产业测试、商业化运营、测试牌照、检验标准、责任分担等制度瓶颈,创设指引性规则,提出程序性规范,补齐制度性空白。三是聚焦专项领域。如温州市协调推进市纪委监委编制亲清政商合规指引,市税务局编制“行业+模块”涉税合规指引,市人社局编制企业用人用工合规指引,市生态环境局编制环保合规指引。此外,省直部门也结合各自单位职能,积极推进合规指引编制工作。如浙江省贸促会在全国贸促系统率先编制发布《浙江企业国际供应链合规指引》,从行业分类、流程分步、生产要素分级三个维度,为全省企业提供合规建议和经典案例解析。浙江省公安厅积极回应“AI换脸”技术广泛应用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率先编制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执法指引》,加强对企业的合规指导服务,督查企业落实内容审核机制。

  (三)坚持高效服务,推动合规落地

  一是建好服务机构。如温州市建立“1+N”合规机构,“1”即区域重点产业合规中心,“N”即在小微企业集聚区、行业协会、重点乡镇(街道)司法所等场所配套建设行政合规驿站(合规联系点)。截至目前,已建成合规服务驿站15个,筹备建设合规中心12个。湖州市探索构建1256(一来无忧)合规中心运行模式。“1”即每个产业建立1个合规中心;“2”即鼓励在有相当规模的产业园区、商会建立“分中心”;“5”即构建综合受理、合规评审、奖补获取、行政监管、律师体检5个功能区;“6”即完善联合帮一次、综合查一次、多方协调服务、涉诉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合规评价修复机制6个工作机制。二是搭好服务平台。如湖州市将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纳入司法行政综合集成工作平台,构建产业扶持政策兑现、跨部门“综合查一次”实施、包容审慎执法清单落实、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评估、涉企法律服务质量“一站式服务、一体化监督”大平台。金华市依托“企业合规一件事”多跨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全市统一的市级企业合规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合规信息资源数据库。三是育好服务队伍。如金华市组建合规建设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包括法律、财会、环保、税务、食品药品、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领域专家,整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专家和专家顾问团人员,成立集研究、咨询、宣传和监管于一体的专业团队。湖州市成立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学者,产业主管、执法监管、司法部门实务专家,以及商会、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组成的6个产业合规联盟,具体负责对内协调和对外联络。四是做好服务内容。如温州市以“千名律师进千家企业”活动为契机,构建律师服务产业新机制,组织律师事务所与温州市鞋革行业协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305名律师组成52个法律服务团与183家鞋革企业结对,通过定向服务精准梳理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21项产业高发风险事项形成共性问题清单。举办全市企业法务(财税)合规研修班,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企业合规领域研究专家陈瑞华为全市300多位中小企业负责人主讲“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专题讲座。

  (四)坚持争先创优,全省拓展延伸

  一是试点地区先行探索。湖州市选取童装、电梯、绿色家居(椅业)、新能源、车联网(地理信息)、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六大产业”,梳理形成激励措施目录、监管事项目录、涉诉风险目录“三张清单”。金华市指导16家重点企业、4个园区加强合规示范建设,吸引2000余家企业参与合规改革,助力34家企业涅槃重生,累计减免费用300余万元。温州市围绕县域产业特色,推出“五大传统支柱产业(鞋革、服装、泵阀、电气、汽摩配)、七大特色农业产业(瓯柑、早茶、杨梅、铁皮石斛、羊栖菜、紫菜、生态大黄鱼)、两大新兴产业(数据产业、文化产业)”三级重点产业内容,确定“清单指引—法治服务—机制保障”的试点路径。二是其他地区及时跟进。宁波市探索建立“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制度,其中慈溪市首次在行政复议领域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全面梳理在行政复议中发现违法行为多发领域的涉企行政处罚监管事项。嘉兴市研究制定重点领域企业合规建设标准和激励政策,其中南湖区创新推出“合规贷”,将“法治体检”升级为“合规体检”,增加公司治理、交易安全、投资融资管理、数据信息安全等合规评估,并将体检结果应用于“合规贷”申请准入门槛。衢州市实施分层分类揭榜20个项目,筹备建立特种纸和新材料企业合规中心。舟山市编制民宿合规服务指引,从民宿申报要求、经营方式、服务标准、监管培训等方面明示法律风险。台州市在医化、泵与电机、橡胶产业开展预防性合规建设,发布首张橡胶产业合规指导清单,并提出涉企合规建议55条。三是各个部门主动参与。推进《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针对产业合规作出部署,尤其是对于属于地方性法规事权的事项作出明确授权。温州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企检服务中心”,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违法犯罪风险,为企业提供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截至目前,已率先在市鞋革行业协会创立并揭牌“企检服务中心”,并为多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

  三、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制约因素

  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是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一项新生事物,浙江省先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少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系统破解。

  (一)认识偏差

  部分企业对加强合规建设的理解存在误区。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出于成本收益考量,普遍积极性不强、主动性不高。比如,有中小企业反映,全流程合规服务内容涵盖产业高频法律风险点梳理、重大涉企法务审查、岗位工作人员培训等,所需费用普遍高于企业心理预期。目前,仅有部分地方通过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给予企业减罚或免罚的行政激励,尚无地区对存量激励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或者出台更加精准直达的企业自主合规激励政策,普遍缺乏预防性合规的激励机制,难以调动企业自主合规积极性。合规宣传推广不够深入,各地开展合规培训较少,企业自主合规还未形成普遍共识和浓厚氛围。

  (二)协同不足

  合规建设部门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协同联动、合力推进。一方面,统分结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目前,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总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国企合规工作、外经贸企业合规工作、民营企业合规工作等分属不同部门,各部门虽各司其职,但“各自为政”现象同样较为突出,尚未形成合规体系建设大格局。另一方面,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有的合规指引专业性较强、技术要求较高,需要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主要监管部门牵头,会同多方力量共同编制,但实际工作中部门参与度不高,工作合力凝聚不够。

  (三)制度短缺

  部分新业态新经济等基本监管规则缺失。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预防性重点产业合规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编制支柱产业、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合规指引,编制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合规指引,编制专项合规指引,编制外经贸合规指引四方面合规制度体系,要求既要加强成熟产业、传统产业的合规建设,更要关注新兴产业、新发问题的前瞻性合规建设。目前,针对新业态发展过程中的制度空白、行业乱象、潜在风险等关注度还不够高,研究相关领域基本监管规则投入力度还不够大。

  (四)理论滞后

  合规建设理论体系需要加快建立健全。目前,相关研究多停留在相关政府部门,学界、企业等对此课题涉及较少,还未形成系列理论成果。我国开展合规工作仅有《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35770—2022)作为合规体系建设依据,缺乏诸如劳动用工标准、知识产权标准等体现行业特点的企业细化合规操作标准,也缺乏合规有效性评价体系。从事合规工作需要掌握多领域专业知识,如法律法规、标准、行业规则等,同时需要对企业经营管理、会计、税务、生产管理等领域有较高程度的了解。

  四、推进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加强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是一项重大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产业预防性合规建设品牌,以法治助力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编制务实管用合规指引

  锚定重点产业合规指引全覆盖目标,以合规指引编制为核心,推动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工作率先突破。一是坚持“目录化”管理。强化产业主管部门和主要监管部门协同联动,绘制全省重点产业图谱,加强对合规指引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分批次研究确定车联网、直播电商、数据安全、生物医药、绿色石化等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目录,形成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各有特色的合规指引体系,并加大跟踪培育力度。二是坚持“高频化”原则。编制指引时不追求面面俱到,重点从案源、警源、诉源、访源“四源”出发,认真梳理涉企高频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民商事纠纷风险,聚力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突出涉法问题。三是坚持“规范化”推进。严格落实《重点产业合规指引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分析需求、起草指引、征求意见、法律审核、备案管理”的流程,高质量推进指引编制工作,定期开展合规指引编制实施情况评估,实行退出销号机制。

  (二)有序建设增值服务合规中心

  合规中心是推动合规指引落地、融入企业治理的重要依托。一是合规中心建设应当去“行政化”,要依托产业园区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企业、律师事务所、属地高校等建设,既防止借建设合规中心名义新增机构,又打消企业家对可能产生政府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方面的顾虑。二是合规中心建设应当群策群力,既要靠政府积极引导,又要靠社会化机制有序运作,也要靠合规专家智力支持,通过各类资源综合集成,打造一站式服务高地,更好满足企业需要。三是合规中心建设应当务实管用,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以在县级层面建设1个合规中心,产业园区等其他场所建设若干个分中心或合规点,为推进合规指引落地提供支撑,同时防止将合规中心建成面子工程。

  (三)积极培育示范标杆合规企业

  通过培育一批合规标杆企业,发挥示范效应,掀起重视合规、主动合规的热潮。一是坚持国企带头,实施合规建设提质扩面行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合规建设质效提升,推动省属企业全面构建合规管理体系,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方面的合作,共享合规管理办法、合规指引、合规风险预防及应对措施等经验成果。二是坚持认证配套,探索由第三方机构选拔一批合规领域专家,组建非营利性质合规委员会,开展合规标准制定、合规企业认证、合规结果运用等工作。三是坚持人才支撑,在政府层面,支持院校建立合规人才培训基地,开设合规课程,培养一批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合规人才;在企业层面,鼓励招聘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的员工,从事与涉企法务相关的工作,探索设置合规官、合规员等专门工作岗位。

  (四)着力完善配套工作推进机制

  完善配套衔接的“双向规范”机制,推动合规改革更好落地落实。一是完善制度供给机制,全面收集立法需求,加强新经济新业态立法工作,探索将实施时间比较久、企业评价好、实施效果佳的合规指引提炼上升为地方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完善合规激励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探索研究包括信用激励、金融激励、监管激励、荣誉激励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政策体系,不断提升获得感、激发内生力,实现从“要我合规”到“我要合规”的转变。三是完善精准普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执法、司法等合规资讯服务和预警提示,把合规指引作为精准普法清单,引导企业负责人和员工进一步树立诚信观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四是健全宣传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地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强化宣传引导,讲好合规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倡导合规的浓厚氛围;支持高校、智库和研究机构加强相关研究,加快构建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的理论和话语体系。

  (五)切实加强合规成果转化运用

  锚定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目标,及时将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率先走出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合规经营、群众诚信守法的省域治理现代化新路子。一是形成工作闭环,贯通理论研究、指引编制、培训推广、企业导入、评估认证、问题反馈、修正完善等合规建设全链条,探索推进合规指引与跨部门综合监管有机结合,将市场主体合规体系运行效果与“双随机”抽查监管等机制挂钩,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合作,充分调动企业、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建共享。二是提升工作实效,坚持效果导向,把风险是否得到有效防范、市场主体是否真正满意作为合规建设工作的根本标准,及时校准工作坐标、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合规建设工作能得到企业支持、经得起实践检验。三是打造品牌矩阵,按照全省统筹、一地创新、各地复用的模式,推动合规建设从“一地盆景”向“全域风景”发展,实现“全面覆盖”和“亮点纷呈”并举,把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打造成浙江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法治中国示范区的引领工程。

(《中国法治》杂志责任编辑:张文静)

  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54页。

  ②《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268页。

  ③参见2022年8月23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④江必新、袁浙皓:《企业合规管理基本问题研究》,《法律适用》,2023年第6期。

  ⑤江必新、袁浙皓:《企业合规管理基本问题研究》,《法律适用》,2023年第6期。

附件:

责任编辑: 王佳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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