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江苏省司法厅传达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

来源: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2-03-2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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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江苏省司法厅召开厅直机关干部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

  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车捷,全国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魏青松分别介绍两会盛况。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国两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上来,找准坐标、把准方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锚定目标,踔厉奋发,只争朝夕,埋头苦干,奋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全面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 “五个必由之路”和“五个有利条件”的重要论述,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强化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忠实践行新思想的政治自觉,转化为忠诚履职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

  强化坚定发展信心、实现“稳中求进”的时代担当,以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稳”与“进”,更好地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强化履行职责使命、深化改革创新的实干担当,以让法治成为江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定位,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深化新时代法治建设实践,全力服务保障“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吃准吃透全国两会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积极主动作为。

  要护航经济平稳运行,整合集成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进一步推出更多有利于经济平稳发展的务实举措。

  在重大战略实施上强化服务保障。紧扣省委“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融合”要求,深入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行,为优势产业链建设提供特色化、专业化法律服务。着眼我省高水平对外开放需求,加快推进16个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实战化运作,不断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布局。

  在重大风险防范上强化服务保障。聚焦防范金融、“双减”政策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风险,加大制度供给,强化法律服务,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产业政策等合法性审查,增强风险源头防控。

  在服务市场主体上强化服务保障。按照“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要求,切实抓好省厅年初推出的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八项措施的落地落实,把涉企行政争议化解、涉企民商事仲裁等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重中之重,坚持“高于平时、严于地方”的防控标准不动摇,坚决落实省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守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守牢监所安全“主阵地”,紧盯重大风险和重点隐患,组织专项排查、集中整治,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当好矛盾化解“主力军”,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机制,推进非诉综合化解体系建设,发挥“苏解纷”服务平台作用,强化矛盾纠纷前期预警防范和中期应对管控,切实将影响稳定的苗头化解在基层。

  要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着力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基层治理领域中“治未病、早治病”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一线下沉,推行“网格+调解”“网格+普法”“网格+法援”等服务模式。

  围绕基层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深化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法律咨询等服务,及时将基层治理中的各类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

  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大力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等活动,提升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实施和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要聚力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多谋利民之策、多行惠民之举,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改善民生。

  加强法律服务与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对接,更加聚焦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问题,推出更多有针对性、多样化的法治惠民实事,以扎实举措办好年度司法行政实事项目,积极践行司法行政惠民利民郑重承诺,使司法行政服务群众更精准、更有效、更接地气,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度。

  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发挥司法行政统筹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一规划两方案”落实为抓手,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树牢问题导向,深化示范创建,按照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要求,以法治政府率先突破,带动提升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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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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