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椒江:“一站式”服务解“薪”忧

来源:台州司法 发布时间:2023-05-13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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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不行我再回来找你。那我先去调解。谢谢你啊,律师。”卢某一边仔细地收好欠条,一边和值班律师说道。

  近期,为讨要老板王某拖欠自己的13700元工资,卢某带着欠条来到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窗口,想要值班律师帮忙代写诉状,准备起诉老板。

诉前调解加速度 法援托底不心慌

  值班律师向卢某详细了解情况后建议卢某先调解,因为王某拖欠的金额不大,事实也比较清楚,如果诉讼的话,法院一般会先将案件分流至调委会,调解不成再立案。考虑到区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院诉调对接团队就在综治大楼内,“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更便捷高效。如果最终双方调解不下,卢某又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随时可以回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司法确认“上保险” 民工讨薪有保障

  听完值班律师的介绍,卢某还是有点疑虑,因为据卢某所知,老板近一两年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十分紧张。如果老板没有能力当场支付,想要晚几天,几天过后又不支付了怎么办?对于卢某担心的问题,值班律师详细地向其解释了调解的规则和司法确认的作用。调解最重要的基础是平等协商,如果老板在调解员的说服、疏导下,有意愿并且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工资,那自然是最好的。但是老板如果客观上确实经济比较紧张,想要分期支付,卢某也同意,那也能达成分期支付的调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可以立即做司法确认。后续如果老板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卢某可以直接向椒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王某的财产,无需另行起诉。 几天后,王某和卢某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分五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做了司法确认。

  近年来,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调解先行、法援兜底的方式,有效地推动了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盛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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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佳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