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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丹麦街头律师”发起人和主任 南纳·高德佛来德森
对于向街头流浪汉等最底层的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不仅要向他们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业务代理,还要向他们提供相关的社会服务和人道主义救助。
即使在如丹麦一般的发达国家,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依然过着艰难的生活,他们需要法律援助。对这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存在着两个方面的困难:第一,这些弱势群体大都文化水平不高,很多都是非法移民,他们不知道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第二,这些弱势群体遭遇的法律问题背后往往是一些很现实的生活问题,例如一些被拐卖的妇女需要通过卖淫维持生计,这些是单纯的法律服务所无法解决的。
对此,“街头律师”团队采用两种方式解除这些问题:第一,通过主动深入社区、街头,主动了解这些弱势群体的情况,积极拓展案源;第二,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方式,通过发放小卡片,在过滤器、打火机上写上法律援助信息并发送给弱势群体等方式,尽可能以这些弱势群体便于接收的方式宣传法律援助信息;第三,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同时,尽可能的联系其它部门、机构提供其它方面的援助。这一点非常的重要,直接关系到援助能否实现目标。
“街头律师服务”这样的社会组织要想有效的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必须和政府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例如可以给警官们上课,让他们了解弱势群体的情况,方便社会群体开展工作。必须认识合作会取得很好的成果,这是应该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