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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路交通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8-1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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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5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二十七条中的“通报批评或者”。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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