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组织对有关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6部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1)
二、对12部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政府规章
2.郑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