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12-04 14:42
分享到 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人民政府决定:

  对《广东省省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4部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附件1)。

  对《广东省西江广州引水工程管理办法》等3部省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

     2. 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修改部分条款的规章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