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罚款规定的立法、执法质量,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市人民政府对涉及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对《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二、对《杭州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实施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杭州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实施办法》等4件市政府规章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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