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来源:大连司法 发布时间:2023-02-1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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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辽宁团省委、度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得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青少年权益保护是法律援助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近年来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做好青少年法律援助维权工作抓在手上,不断完善服务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法援惠民生  关爱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品牌。

建网络  完善青少年维权保护机制

 

  为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普法、服务、维权、关爱”四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络。通过成立“法律服务雷锋志愿服务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律师志愿者团”“青少年维权志愿服务队”和强化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等形式,形成了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执业律师为骨干、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补充的网络体系。同时不断加强12348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提供全时空服务,法律援助服务半径进一步缩小、覆盖面不断扩大,有效增强了青少年维权的合力。

进校园  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

  围绕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创品牌创特色活动,针对青少年自身发展特点,法律援助中心注重发挥法治宣传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每年定期组织法律援助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开设法治讲堂、举办模拟法庭、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形式,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2022年,深入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次,举办青少年专题普法讲座4场,现场法律咨询服务2场,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000余份,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青少年群体的良好氛围。

抓办案  推动青少年法律权益维护

  法律援助中心对受理的每一件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从受理、审查、审批、指派各个阶段严格把关。通过开辟绿色服务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为保证案件质量,近两年来承办的10余件涉及青少年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均指派业务素质过硬、熟悉青少年生理和心理特点的法律援助律师承办。同时对受理的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跟踪监督,特殊案件及时与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商沟通,充分保障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案件办理质量,有效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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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