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发言人:张斌——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北京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
一、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已遍布刑事诉讼程序各个阶段。
二、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已成为法律援助机构与各司法机关的共同工作理念。
三、具体做法:一是科学设定岗位职责。按照申请、审查、指派、监督、结案、归档的法律援助流程,明确了部门职责,调整了部门分工。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全面质量管理标准》。三是建立重特大案件会商机制。四是无罪辩护成功案件和重大社会影响案件逐年增加。
北京市法律援助机构与公检法各部门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援助律师的合法权益:一是出台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在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辩护等权利的同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明确在刑事诉讼活动各阶段,律师和办案机关应当遵守的规则。其中,特别细化了会见的有关程序、律师阅卷的规则、律师调查取证的规定,丰富了律师提出申诉控告的情形,全面保障和规范了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明确办案机关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协助甄别、及时告知、代为转交。明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分级分工管理、对口指派模式。明确法律援助律师值班、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并补充制订了值班律师工作程序规范。
北京市还利用丰富的律师资源,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的刑辩律师团队:一是面向社会招募优秀律师,市法援中心与市律协加强合作,通过市律协网站,面向社会招募优秀律师,提高了准入门槛,如律师事务所要成立至少满三年,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应具备办理相应类型案件的经验,并取得一定的成绩等条件。二是发展专业化刑辩律师团队。自2011年尝试组建了专业化志愿律师团队,制作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名录,通过办公场所、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开,由受援人从中选择适合自身案件的律师为其提供服务。目前,市法援中心建立了刑事、民事、重特大、未成年四大专业志愿律师团队,共500余名律师,供受援人自主选择,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和满意度。并针对刑辩志愿律师团队,进行有侧重的业务培训,请一些知名律师、教授讲授办案经验,每年培训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