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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15-09-22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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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张铭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目前上海市值班律师工作的做法是:

(一)组织试点,确保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推进。2009年制定《上海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浦东新区、徐汇、杨浦、黄浦、闵行、奉贤等6个区进行试点,设立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律援助值班工作室,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建议、代理申请法律援助等,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至2014年7月,全市各区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工作室)全面建成。

(二)加强协调,确保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了工作运行机制。各区县通过签订工作协议或联合发文等形式,明确公检法司各部门在开展值班律师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规范运行。浦东新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局、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区看守所的支持下,在监所内设立了律师接待咨询点,每周二下午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放,直接面对面为在押人员提供服务。二是做好值班律师选任工作。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会同律师管理、律师协会等部门严格值班律师选任条件。三是拓展服务内容。各法律援助机构还定期到看守所举办法制讲座,在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的同时,配合监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遵纪守法的宣传和教育。

(三)加强保障,确保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运作顺畅。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值班律师工作取得成效:一是方便在押人员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既能减少中间环节,又能有效降低法律援助的办案成本;刑诉法修改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也拥有申请刑事法律援助的权利,他们能直接找到法律援助机构了解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开具经济困难证明,为他们申请法律援助带来便利。二是为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搭建了工作平台。看守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的设立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了固定的场所、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相关工作支持。同时,通过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机构、值班律师、看守所三者间的权利和义务,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了执业保障。三是提高了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质量。近年来,在本市各级人大就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执法检查中,均对本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进行了肯定;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均未出现受援人对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投诉。四是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信力。2013年以来,不少区、县法律援助机构收到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表现予以表扬;部分区县看守所邀请法律援助人员作为政风监督员,对他们监管工作进行监督;不少受援人向法律援助机构赠送锦旗和表扬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服务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管理;三是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四是加大刑事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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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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