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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7-01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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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木高

  2022年6月,是中国监狱工作协会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成立30周年。在整理教育改造专业委员会成立30周年的有关史料时,我发现了一张1994年5月18日“中国劳改学会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颁发给我的获奖证书,证书虽已经有些发黄,但证书上优美的钢笔字如行云流水,不得不佩服书写者深厚的硬笔书法功底,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参加会议的一些往事。

  1994年初,我在江苏省第二少年管教所(现江苏省边城监狱)教育科担任副科长,分管罪犯思想教育、个别教育、出入所教育和电化教育等。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设在江苏省劳改局的中国劳改学会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要召开理论研讨会,正在征集论文。我给当时分管教育改造的副所长叶南青汇报,想撰写一篇利用电化教育促进罪犯改造的调研文章,得到叶南青副所长的认可后,我开始收集资料,构思提纲,结合自己分管电化教育的实际(当时所里非常重视电化教育,专门建设了标准的电教室和演播室,配备两名专职人员,购置了一台价值3000余元刚刚面世的“万燕牌”VCD播放机,安装了卫星电视系统,可以收看十几套卫星电视节目),对劳改机关如何开展电化教育工作进行初步的研讨,很快写出了一篇《试论在罪犯改造中实施电化教育的必要性及其构想》,经过叶南青副所长修改审定后,报给了中国劳改学会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大约在1994年5月初,收到了会议通知,该专委会将于5月中旬在江苏省第七劳改支队(现江苏省常州监狱)召开研讨会,经所领导批准,我参加了这次研讨会。

  这次研讨会我和叶南青副所长合作的论文被评为三等奖。这是我参加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中国劳改学会专委会举办的学术会议,也是第一次在中国劳改学会举办的研讨会上获奖。

  这次研讨会参会的代表不多,住宿安排在江苏省第七劳改支队的招待所(现晶阳山庄的将军楼),与我住在一个房间的是辽宁省瓦房店劳改支队的一个作者,名字现已记不清楚,只记得当时我问他是哪个单位的,他莞尔一笑,回答我是“瓦房小店”,他的笑容至今还储存在我的脑海里。

  会议结束以后,我将该文向河北省劳改学会和河北省第一劳改总队劳改学分会主办的《劳改干警论坛》投稿,感谢编辑的斧正和指教,论文全文刊登在《劳改干警论坛》1994年第3期。

  没有想到的是,自1994年参加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的首次理论研讨会之后,我便与该专委会结下了不解之缘。特别是2003年我担任监狱管理局教育改造处副处长之后,更加关注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的理论研究成果,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与此同时,我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论文参与研讨,从2009年到2016年,连续8年参加研讨会,论文分别被评为优秀论文奖。2014年,我当选为该专委会的委员和副秘书长。2017年,我调入江苏省监狱工作协会秘书处,专门负责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论文征集、评奖、论文集出版以及教育改造业务高级研修班的策划和办班等工作。通过这一平台,我认识了全国监狱系统许多同行和朋友,他们给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很多支持和帮助,使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形成自己的特色,在监狱学界也具有一定的影响。

  30年来,在中国监狱工作协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江苏省监狱管理局的关心和支持下,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在促进教育改造学学科建设、服务于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践、培养和造就教育改造学专业人才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是中国监狱工作协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中比较有特色的一个专业委员会。

  28年过去,“弹指一挥间”。我从最初的参与者到现在的组织者,虽然角色发生了变化,但对教育改造学理论研究的兴趣始终没有变。期待在未来的岁月里,我认识的同行或者不认识的同行继续关心和支持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使这一平台更接地气、更加专业、更上台阶!

  (作者为江苏省监狱工作协会秘书长、中国监狱工作协会教育改造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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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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