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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总量更多、融合发展、综合服务能力更强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07-1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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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于7月11日上午10时就“《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解读”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发布人,向大家介绍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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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回答记者提问 李光印 摄

  [人民日报记者]:您好,人民日报记者提问。请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如何,特别是针对农村特点的法律服务情况可否介绍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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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记者提问 李光印 摄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 姜晶]:我来回答人民日报记者的提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平台。近一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发展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总量更多、分布更广、更贴近群众。建成了省、地市、县、乡、村五级实体平台,在农村,村(居)法律顾问正在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还可以获得中国法网终端、12348热线的支持。

  二是融合发展。不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当地市政综合服务大厅,与其他市政服务集中办理,真正从人民群众角度实现了“一站式”办理,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这三大平台通过工单有效流转,统筹协调、匹配资源,降低成本,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服务。

  三是综合服务能力更强。不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3加X”要求的基础上,增加了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前端业务指引服务,综合能力更强,有的地方正在探索“一站式”、“套餐式”服务,为农民工进城打工、道路交通事故等,提供综合性的一揽子服务。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个别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出现“空心化”的现象,基础设施建成了,功能还不完善,人民群众知晓度还不高,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我们正在研究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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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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