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全面践行科学戒治理念 服务保障海南自贸港建设
奋力谱写海南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新篇章

海南省戒毒管理局局长 杨儒文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2-2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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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司法部、海南省委省政府和海南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建立完善全国统一戒毒模式,积极参与新一轮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戒毒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成效。全系统戒毒场所连续10年实现“六无”安全。

  一是场所安防基础不断筑牢。坚持建章立制,全面开展司法行政戒毒执法管理类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编印《海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戒毒管理执法工作手册》,不断提升执法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严格制度落实,坚持明职责、重研判、抓排查,强演练,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对敏感时期安防措施部署落实,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加强戒毒医疗,推动各戒毒所与农业银行建立完成银企直联系统,提升戒毒人员生活费用管理工作效能;引进新技术提升戒毒医疗工作,完善经颅磁刺激治疗室、微生物实验室等功能用房;发挥医联体和专科联盟作用,畅通社会医院定期派医驻所巡诊和外诊绿色通道,完善远程医疗会诊系统,确保戒毒人员有病得到及时救治。全年所内诊疗8300多人次,远程诊疗34人次,6名肺结核人员被治愈。严守疫情防线,适时修订4版防疫方案,精准落实场所封闭管理、属地联防联控、勤务模式调整等防控措施,场所持续保持“零”疫情。强化技防建设,扎实推动“智慧戒毒”建设,升级完善基础安防设施设备,实现三级应急指挥中心实体化联动运行,全面提升场所安防智能化精准化水平。狠抓目标任务,紧盯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降比”目标,对戒毒人员特别是病残人员“应收尽收、全员收治”,解除戒毒人员必接率达100%。

  二是教育质量实现发展提升。全国统一戒毒模式深入实施,各戒毒所在已建立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完善四区分设、分级管理、五大专业中心建设及人员配置,戒毒人员在期区间科学流转衔接常态化运行,省属琼山戒毒所、三亚戒毒所获批全国首批统一模式示范所。职业技能教育实现提质升级,与海南省人社厅、教育厅等6厅局联合推动在戒毒所建立培训基地和“金不换”职教中专班教学点,变戒期为学期,构建完善“入所即入学、出所即毕业、毕业助就业”的新型职业技能教育模式,该职业技能培训经验成果被国家禁毒办通报推广,并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禁毒宣传品牌效应愈发凸显。充分发挥我系统“蒲公英”禁毒宣讲团专业优势,深入学校、乡镇、社区等开展禁毒宣讲500余场,建立禁毒宣讲点161个,受众18万余人,禁毒宣讲社会效应进一步扩大。

  

  三是戒毒职能延伸走深走实。一是派出198名民警到监狱跟班学习,提前介入涉毒罪犯的教育矫治,走出一条戒毒工作职能前移的新路子。二是会同省委政法委、省禁毒办联合出台《海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参与指导基层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编印《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制度汇编》,对2014年起在重点乡镇、街道建立起的16个社戒社康指导站进行提质升级,在全省各市县(区)共建成25个市县(区)级社戒社康指导中心,以点带面,协助驻地政府管控帮扶社戒社康人员1.3万余人,培训禁毒专干1200多人次,实现指导范围全省覆盖的新突破。三是联合省委政法委、省禁毒办对2014年以来本系统2.4万多名解除出所人员进行回访帮扶,全面摸排掌握其戒断、管控等情况,近三年总体戒断率88.68%,较2020年提升10.68%。

  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大局为总抓手,统筹推进戒毒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是扎实推进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全力助推打赢禁毒攻坚收官战。二是牢固树立安全稳定底线思维,全力保障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三是创新发展教育戒治工作,不断巩固戒治成果,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四是加快推进“智慧戒毒”建设,推动信息化应用与戒毒工作实现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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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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