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首席专家 公丕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江苏省委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创造了许多生动鲜活的区域法治建设经验,新时代法治江苏实践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
工作目标明确。江苏省委明确提出“让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着力完善法治江苏建设布局,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制定和实施法治江苏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有力推动新时代法治江苏建设向纵深发展。
组织领导有力。省市县三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及办事机构全部设立,法治建设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实现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通过持续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持续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工作重点突出。坚持用高水平法治为新质生产力赋能保障,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加大“小快灵”“小切口”地方立法力度,加快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领域立法,制定数据条例、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等。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水平对外开放增添法治动能。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评价指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大力推动现代科技与政法工作深度融合,率先制定并实施法治社会建设评价体系。
法治建设与平安建设有机结合。通过法治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将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建设与更高水平平安江苏建设紧密结合、协调推进。通过全方位推进以基层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
法治江苏建设成效显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人心,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办案质效位居全国前列,为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提供了坚强的安全保障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