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部关于同意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公司律师工作的函

司发函〔2017〕256号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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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开展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的请示》(人保集团发〔2017〕30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开展公司律师工作,批准来函所附《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推进公司律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

  请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79号),将申请担任公司律师人员名单、基本情况等材料送我部审核。

  司法部

  2017年9月20日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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