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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注销比利时德威特等19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的通知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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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司法厅(局):

  2016年度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年检工作已完成。鉴于比利时德威特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等14家外国律所驻华代表处,多年未参加年检,且实地考察代表处已不存在;加拿大高林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等5家代表处,经我部批准多年但一直未办理开业手续。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决定注销下列代表处:

  1.比利时德威特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2.美国查德本·派克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3.美国商泰隆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4.美国程锦显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5.德国海因茨·舍费尔博士及伙伴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6.日本相马达雄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7.日本东樱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8.约旦纳塞尔及合伙人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9.印度瑞姆弗里·萨格尔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10.澳大利亚公平氏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11.意大利莱格鲁奇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12.加拿大高林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13.韩国阿沛可思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14.日本福来可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

  15.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爱福利迪和安琪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16.巴西法博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17.美国博雄联合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18.日本松田综合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

  19.意大利弼高基莫里吉律师事务所驻南京代表处。

  上述代表处注销后,请撤销代表处执业许可,收回代表处执业执照。

  司法部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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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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