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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证机构改革顶层设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证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机构改革是深化公证工作改革、健全公证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进一步明确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这些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中央有关改革精神,贯彻落实《公证法》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促进公证工作改革和发展。但是,公证机构改革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进展缓慢,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编制、社会保障、财政保障等政策不到位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为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解决公证机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必要加强公证机构体制改革顶层设计,认真研究影响改革推进的各方面因素,制定明确的、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改革方案。去年12月,司法部与中央编办、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健全完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机制和法人财产制度等工作制度机制提出具体意见。下一步,我部将充分考虑建议中您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深化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创新优化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并正在就推进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与中央编办、人社部、财政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争取配套扶持政策,尽快出台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具体方案,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感谢您对公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责任编辑: 杨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