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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588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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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们提出的关于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命名为“全国宪法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12月,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1月,我部也接到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命名为“全国宪法宣传教育基地”的请示后,高度重视,进行了调查研究。我们了解到,“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收藏了大量珍贵文物、文献资料和历史档案,自开馆以来,发挥了重要的宣传教育作用,为学习宣传宪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作出了重要贡献。您们的建议很好,我们完全同意。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全国普法办的职能作用,按照相关程序,审核批准后,开展命名工作。加大指导力度,充分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作用,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努力为普及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作出贡献。

  感谢您们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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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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