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大任务。长期以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会同中组部、中宣部、人社部印发《关于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指导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推动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至今已开展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评比表彰,会同民政部开展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比表彰,其中“六五”普法期间共表彰115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我们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地各部门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机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和规范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律师为基层民众提供法律服务。2017年将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和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进法治创建指标体系和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建设,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全过程,使人们在参与法治实践中接受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增强法治意识。
三是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使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入脑入心。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更好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努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责任编辑: 杨翠婷